输液死亡索赔50万社区医疗成功处理了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特约撰稿人:牛银朋

据《新华网海南频道》7月12日消息,昌江县海尾镇海渔居委会的两岁男孩小文(化名),因咳嗽、发热等症状,于11日上午9时许,在昌江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接诊医生以支气管炎之诊断,为患儿开具了头孢他定、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不料,两分钟后患儿出现烦躁不安、紫绀等症状,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给患儿注射肾上腺素、胸外按压并吸氧,但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

事发后,昌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卫计局、司法局和海尾镇政府及居委会相关人员组成协调组,赶往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处理善后事宜,并要求对这一突发情况展开调查。

在协调过程之中,患者家属不听协调人员劝阻,甚至召集村民将小孩尸体摆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厅,悬挂横幅,现场滋事,要求院方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赔偿,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长达13小时。

现场协调组根据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于12日凌晨控制现场挑头闹事群众8人,并将男童医院太平间。至此,这场将要发生的医闹才算告一段落。

但是,针对这场医疗事故,笔者还想发表一下几点看法:

一、基层不要铤而走险务必谨慎输液

禁止基医院门诊输液,已经喊了一段时间,各地各部门也在积极响应。但是,在许多地方,输液治疗的违法行为依然禁而不止,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

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各地的村卫生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情愿铤而走险。医院取消门诊输液治疗之后,大量患者会因为费用问题和各方面因素的考虑,在接受输液治疗之时会将目光转移到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

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各方面能力有限,设备设施相对简陋,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会束手无策,甚至酿成恶果,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笔者认为,必须把叫停基层医疗机构输液治疗列入法律范畴,并加强监管机制,保证医疗市场安全规范,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不受伤害。

二、“医闹”不可取,走法律程序才是正道

这起医疗事故发生后,家属甚至召集余人,在医疗机构悬挂横幅,现场滋事,甚至扬言要在营业大厅摆设灵堂,但最终被相关部门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医疗事故闹剧的上演。从这次医疗事故的处置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触到,“医闹行为”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最新《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提到,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作为患方家属,以前的那种因为医疗事故,而对医疗机构强行冲击,甚至对医务人员人身攻击和伤害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妄图依靠“医闹”获得巨额的赔偿,无论何种情况和缘由,都要依靠法律去解决。

三、熟记输液常识不能因小失大

在这场医闹中,医院方面虽然得到政府部门的保护,但是,我们的教训还是很深刻的。根据有关规定,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医方违反诊疗常规,酿成后果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补偿,涉及犯罪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此,作为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者,我们一定要有医疗常识,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熟记53种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疾病,尽量遵循能口服不肌注,能注射不点滴的国际治疗原则,不应该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也不要在输液治疗方面执迷不悟,心存侥幸甚至酿成恶果。

因此,在这里,笔者衷心地奉劝每一位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同仁:不要因小失大。

四、加大输液危害宣传力度增进医患沟通

有研究证明,吊瓶中如果合用七种药物,其毒副作用就会增加50%以上,有些药物如果配合不当,进入血管就会就会发生化学反应性沉淀,例如:氨苄青霉素与去甲肾上腺素联用,可呈现棕色沉淀,连续大量输住VC注射液,可使病人出现中毒反应。

而且,任何质量好的注射液,都达不到理想的零微粒标准,经常输液的患者,药液中超过人体最小毛细血管(4-7微米)的微粒就会在心、肝、肾、肺等脏器的毛细血管中沉积,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微血栓形成,出现静脉压升高、肺动脉压升高、肺纤维化甚至致癌,输液也会导致静脉发炎,出现红肿、疼痛、局部体温升高甚至硬化等。

这些专业的知识,只有专业的人士才能够了解,老百姓是一概不知,这就要求媒体加大输液危害的宣传力度,让人们从心底认识到输液治疗所带来的各种危害,从而远离输液,达到国家禁止门诊输液的初衷。

这也使得基层医生不会因为患者的再三要求或者无端责难而为难,使患者更加理解医生稳妥用药的初衷。所以,在输液治疗的危害宣传方面,媒体的力量是不可忽略的。

总之,不管怎么说,作为基层医生,我们自己要有自知之明,不能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甚至痛失前程,不但造成了自己的经济损失,还造成患方精神方面的损失和情感方面的伤害。应该用一颗良善之心和自己应有的职业风范,为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认真诊断,合理用药,争取做一个人人敬仰的基层好大夫!

附录:53种不需要输液治疗疾病清单

内科

慢性病建议长期规律性口服药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外科

能简单治疗,不静脉注射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儿科

根据患儿情况决定是否输液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妇科

抗生素可能破坏“微生态环境”

1.慢性盆腔炎

2.慢性子宫颈炎

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前庭大腺囊肿

5.阴道炎、外阴炎

6.原发性痛经

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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